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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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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适用情况

面临离婚许多人首要思考的都是胜算多少,能不能争取到更多财产,怎么争取到抚养权等问题,很少人会思考自身情况是适合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选对了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不仅仅是达到对症下药的效果,能让每一份精力和每一秒的时间都用在点上,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当事人也能有更多的心思和更好的心态去应对离婚纠纷。

本篇,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和实务经验去分析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自的优缺点,明确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选择方向。

【优点】

1、快。协议离婚没有那么多司法程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能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审核通过,当场就能够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可解除,程序更便捷,时间周期更短,效率更高;

2、省。诉讼离婚的费用以财产标的计算,而协议离婚只需要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缴纳相应的工本费就可以,即使是委托律师,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较少,律师费用相对来说也比要做很多庭前准备工作的诉讼离婚至少节省一半;

3、合。协议离婚双方有商量的余地,不至于撕破脸皮,谈判的时间比起诉讼的时间相对来说更短,对双方心理的影响也更小,减少了日后冲突的可能性,也减少了日后相处的障碍,同时协议离婚是相对温和的处理方式,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也更小;

4、实。《离婚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一些判决书上不被支持的请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即使《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后一年能够被撤销,只要是双方达成合意并且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得履行。但是申请撤销的要求也非常高,实践中很难被支持撤销的请求,且《离婚协议书》是能够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的,有强制保障力。

【缺点】

1、协议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是由法院居中作出公正判决,在商量的过程中其中一方可能会失去耐心或者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而作出最大的让步换取对方尽快签字离婚的结果,但是过后很多当事人又会对当初的让步表示后悔,后遗症较多,甚至当初的让步影响到了日后的生活,导致最后还得以诉讼解决问题;

2、《离婚协议书》不是判决书,没有执行力,不能够强制执行,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需要找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下来以后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3、一些当事人抱着既然协议离婚比较简单的心理,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会直接选择使用网上的万能模板或者是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模板,这样做其实是忽略了个人实际情况,导致一些问题会漏掉难以察觉,最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更大,而没有实务经验的情况下也难以察觉对方提供的《离婚协议书》的漏洞。

【优点】

1、对于矛盾较大、纠纷涉及面广的夫妻来说,诉讼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法院居中裁判避免双方私下协商不和引起冲突导致矛盾扩大,法院的判决也更为公正更好地解决双方难以调和的矛盾,控制双方的情绪;

2、诉讼离婚能够针对一些不想离婚而选择玩失踪的当事人,通过各种送达方式找到被告,或者以“缺席会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强制不配合的当事人到庭,避免不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无限拖死另一方的时间和精力;

3、诉讼离婚能够帮助婚姻中处于弱势一方当事人作出更公正的效果,保障双方利益的平衡性;

4、《离婚判决书》能够强制执行,不需要再次起诉请求确权。

【缺点】

1、前期准备工作较多,不仅要全面收集证据,还要配合律师做好庭审中各种突发问题的应对策略;

2、时间较长、程序较多,导致双方心理压力较大,容易情绪崩溃,长期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容易导致夫妻双方更加敌对,进而加深双方的矛盾,从而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3、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要求较高,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少,对于矛盾较多想早日摆脱纠纷困境的当事人来说问题难以快速得到解决,反而会拖慢离婚进度,增加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4、花费较多,如果涉及的财产标的越高的话诉讼费用就越高,纠纷越复杂要付出的精力和时间越多,委托律师的费用也越高。

那么,什么情况下选择协议离婚,什么情况下选择诉讼离婚呢?

一、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直接选择

协议离婚

1、夫妻感情基础较好,能够平等协商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

2、对财产、抚养权问题争议不大,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

3、想要快速离婚,尽可能避免冗长的诉讼周期的;

4、双方均无过错,夫妻双方地位较为平等,不涉及家暴、重婚、出轨等行为的;

5、社会名望较高、财产较多的,担心诉讼引起公众负面效应或者被他人知晓财产情况的;

6、婚前约定了财产各自所有,婚后无共同财产也无抚养权争议的。

二、而除了法定的必须诉讼离婚的五种情况外,符合以下情况则可以优先选择

诉讼离婚

的方式:

1、当事人对财产、抚养权等问题争议较大的;

2、一方存在较为严重的过错行为的;

3、双方已经撕破脸皮难以平等协商的;

4、问题较多,双方难以商议出结果,需要法院居中判决的;

5、证据收集充足,胜算较大的;

6、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院公正维护相关权益的。

步入婚姻需要一个过程,走出婚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当事人根据自己自身的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是对自己、对婚姻的一种尊重,携手走过一段时间,分开的时候也要好好说再见。

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离婚越来越难,怎么做到第一次起诉就能离婚成功

作者简介:

余春娣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成员,广州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核心成员

前几天热搜上一位网友在抖音上评论杨丽萍:“一个女人最大的失败是没有一个子女,到老也享受不到儿孙满堂的快乐,即使再美再优秀也逃不过岁月的摧残,”该评论甚至有1万多人给予点赞。针对这个热搜一下子引起了很多女明星们的批判,均认为不应该把生育子女当做女人成败的标准。

前一段时间我有一离婚案件亦是如此,男方在法庭上大肆地喧嚣批判女方无法生育孩子,是一个“

不会生蛋的母鸡

”,更恬不知耻地要求女方对他进行补偿。对于这样大男人主义毫无底线的男方,女方在这段婚姻中无时无刻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做梦都想离婚。

结婚很容易,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就算正式完成了恋人之间的一辈子羁绊。当婚后生活由曾经的两人世界被孩子、财产、矛盾、争吵无数的不相信填满过后,双方之间感情变得猜忌、相看两厌,争吵不断,即使这样也很难提起勇气去离婚。但凡提出离婚的女性无一不是在无尽的争吵和失望中挣扎了许久,才鼓起勇气做出的决定。

然而,女性即使是艰难地作出了离婚的决定,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第一次起诉离婚,就会判决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院现行做法,如果夫妻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包括婚外情、家暴、吸毒、赌博等行为),且对方是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第一次是不判决离婚。判决不离婚后,那就还需要等上半年时间再去法院诉讼离婚,这样一来不仅时间成本高,诉讼成本也会较高,更重要是会让自己更加心力交瘁。

最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离婚冷静期”更是引起热议,离婚冷静期是这么规定的:“自结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是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样一来,好不容易双方谈妥要协议离婚了,但是因为这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一方若反悔了,另一方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途径去解除婚姻关系。无可置疑对考虑清楚要离婚的人来说真的是加重离婚的成本。----关于离婚冷静期可以回顾王幼柏律师的文章《离婚冷静期,到底是可以维护婚姻稳定,还是会加剧离婚难》。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很多的客户都会这样问我:“余律师我这个案件能不能帮我一次性就离婚呢,我真的被拖不起了,离婚真的有那么难吗?”对于客户这样的疑问,我只能说离婚事实上真的不难,难的是你是否下定决心去割舍这段婚姻以及这些年所付出的情感。

我们做过很多案件都是双方确定已经没有感情了,但另一方就是故意不出庭应诉或者拖着不同意离婚。遇到这样的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如果一方不出庭的话,如何快速一次离婚

另一方故意回避不出庭应诉,以为这样法官就不敢轻易判决离婚,其实是有拆解之招的。在我本人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对方不出庭应诉,一般都最终都顺利判决离婚了。主要的诉讼方法和技巧如下:

1、关于感情破裂的证据要准备好,即使对方不出庭也可以让法官有依据去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一方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双方因感情不和

满两年的。”法院若调解不成应当判决离婚。

又或者夫妻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一方被宣告失踪的;(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

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3)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4)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5)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6)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7)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8)一方被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

,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9)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调解不成的话可以视情况判决离婚。

对于上述所列举的情形应尽可能搜集证据去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亦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2、若对方不出庭应诉,尽量不处理财产,先解决婚姻关系,离婚后再另案起诉分割财产

如果对方不出庭应诉的话,要学会取舍。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既提出离婚又要求处理财产的诉求,而被告又不出庭应诉的话,那对于财产的处理法院就很难下判决,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到价值如何确定,财产产权的归属如何确定,这些问题法官都是需要询问夫妻双方之间的意见。此时,如果原告方既坚持要离婚,又要坚持处理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被告又是拒绝出庭的话,法院第一次往往就很难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建议:类似这样对方不出庭的案件也别小看律师的作用,庭前指导如何去准备证据,庭审过程如何向法院传递最准确最主要的信息,庭后还可以向法院递交民事代理词去论证以及总结自己的观点,从而让法院采纳律师的观点。

二、如果对方出庭应诉,则要讲究一定的诉讼策略

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一开始对方当事人是不愿意离婚的,但客户又是下定决心要离婚,这个时候应该要如何处理才能快速一次帮客户争取到离婚呢?

首先,一方面要先了解清楚当事人与其配偶之间的一个感情经历,并且了解清楚客户要离婚的真正原因,其中包括对方是否有婚外情、家暴、赌博等损害家庭的行为;另一方面要问清楚当事人对方为何不愿意离婚,是否因为还对该段婚姻有感情还是故意拖着不离婚。

了解清楚双方的情况后,便再跟客户确定诉讼策略。将客户的诉讼方案确定为最低目标、争取目标、最高目标,这样可以让客户心里对其案件有个底线以及评估。

其次,离婚案件一般在诉讼前都是需要先联调,毕竟离婚案件除了涉及法律问题,更是涉及到情感问题,所以希望尽量做到以和平方式去解决。作为律师一开始去跟对方协商沟通时不要一副咄咄逼人的姿势,尽可能让自己作为中间人进而采取温和的方式去沟通,这样对方更为容易接受。

谈判的前提是利益差异跟利益互补,任何谈判的成功都必须是双方利益合理协调的结果,这种合理协调就是谈判双方之间合理的利益互补。

如果在谈判过程中锱铢必较、争锋相对、互不相让,必然会让谈判成为一种零和游戏,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在调解过程中即使最后协商不成。那么至少可以掌握到对方的真实想法跟方案。

最后,在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想法与方案的同时,双方又实在无法协商的话,只能做好所有的诉讼准备。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联系法院,让法院作为中间人试图去帮忙协商,一旦案件可以通过调解处理的话,那就可以加快整个诉讼的速度。并且很多案件都可以通过诉中调解解决离婚纠纷。若穷尽一切调解的方式都没办法协商成功的话,那只能在诉讼中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去帮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

总之,根据我团队(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婚姻律师团队)近几年办理的几千宗离婚案件统计,通过以上诉讼方法和技巧,基本上可以做到第一次起诉离婚即能顺利离婚成功。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离婚诉讼常见的问题

Q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工作、生活和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Q2:双方之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如果对方有经常居住地,可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没有经常居住地,可到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到对方单位或住所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开具对方离开住所地一。

简而言之,若双方之中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并且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Q3: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Q4:一方正在服刑,另一方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答:一方正在服刑的情况,应在原告户籍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Q5:双方当事人都在服刑,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双方当事人都在服刑,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已经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Q6:离婚诉讼需要经过多长时间?

答:在没有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一审简易程序需要经过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Q7: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再次起诉?

答: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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