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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起诉离婚律师咨询电话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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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案件咨询的十大问题及解决策略(上)

今日作者: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核心成员金龙。

本期推文的内容,其实并不烧脑。

只是罗列了离婚咨询当中大家最常问的十大问题。

看完这篇推文,你就会明白你以为的“离婚”真的是“你以为”(你以为的都是错的!)。

话不多讲,我们就来看看大家最想问些什么?

NO.1“TA和小三生了私生子,我能不能告他重婚,让他牢底坐穿?!”

不一定能!

首先,私生子这种事,我必须要竖个中指!

但亲爱的筒子们,有私生子并不是一定构成重婚哦,所以你不要盲目自信,别总想着一定能喂上对方一口牢饭!

如果渣男、渣女并没有以夫妻名义或者身边的人也不认可他们是夫妻并且也没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即使偶有同居也仅是违法同居,并不涉及犯罪。而有私生子,并不能完全说明他们存在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问题。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合法权益呢?

正确做法应该是以起诉重婚为手段,施加足够的压力,让对方在经济和抚养权上予以让步,获得离婚中最大的精神安慰和经济补偿。

毕竟,对方坐牢未必能让你有复仇的快感,但足够能让你的孩子因为家世不清白而过不了“政审”这一关!

NO.2“我能否状告小三破坏我家庭?!”

不可以!

小三确实可恨!但单从情感侵权角度起诉小三破坏家庭,法院是不受理的!白告!

因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不处理情感纠葛问题,家事案件爱恨情仇,清官也难断家务事。

所以情感受伤只能在道德上谴责,法律上确实爱莫能助。

那正确做法的做法是什么呢?

起诉小三要求小三返还配偶所赠与的财产!

这一招不光可以挽回财产损失,甚至可以离间小三和配偶的关系,起到一石二鸟,让小三人财两失,你就说香不香吧?!

NO.3“分居2年是不是就自动离婚,重获自由?!”

我终于和他分居满两年啦!我是不是可以寻找下一段幸福了?

抱歉!并不能!

亲们,不要太傻太天真,都知道结婚要有证,离婚咋不知道?!

还为啥?!

领了结婚证,公家知道你结婚了,离婚不领证,公家怎么会知道你离婚。

你以为的分居2年是指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法院应当认定你们婚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你们离婚的情形。也就说不经过法律程序,婚姻关系仍旧存续,你和你的“真爱”还是非法关系。(民政局协议离婚、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只有这两种离婚方法,再无其他!)

所以,醒醒吧,2年时光催人老。如果真的分居,一定保留好双方分居的相关证据(详细可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比如签署分居协议证明近两年确实是分居状态,这有助于帮助你顺利离婚。或者委托专业律师直接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根本不需要等两年,就可以离婚成功。

NO.4“TA家暴又出轨,是不是法院会判他净身出户?!”

哇!这个问题可以说直击心灵!我必须要好好讲一讲。

答案是:不行!

家暴、婚外情这些受尽世人冷眼,道德谴责的非人行径为什么不能净身出户?!

第一、婚姻感情中矛盾孤掌难鸣,并不能完全归结于一方过错,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强制剥夺财产,有失公允;

第二、如果法律支持过错方净身出户,那么社会就会大量滋生引诱家暴、婚外情钓鱼事件、非法调查公司泛滥、隐私安全等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严重个人隐私的泄露,这样的婚姻和社会你敢要吗?!

第三、情感和性作为动物的生理本能,如果一次犯错就要产生净身出户的效应,这样的法律规定未免太过严苛,且严重违背人性。

第四、出轨、家暴这样的婚姻过错普遍存在,如果法律支持净身出户,社会将会涌现大量“无产阶层”或“失产人员”,这些将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冲击,也会滋生诸多社会不满和问题,谁也不想动不动就要上街游行!

理性角度上,我支持针对婚姻明显的过错方,财产分配上可以考虑倾向性分割,但不支持“净身出户”。

正如名言所言“让法律的归法律,让道德的归道德”。

所以,我也由衷希望大家能够企盼法律公正的同时,也要“放过”法律。

那还有办法让犯错方净身出户吗?

当然有,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者夫妻财产约定!

要充分利用对方的悔过心理及时签署前述书面财产约定,对财产进行划分,但凡约定婚后资产的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效力强大,足以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效果。

但上述协议属于技术性协议,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建议务必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起草,避免浪费签署机会,造成财产损失。

当然,财产想要倾向性分割,专业离婚律师也能提供更多切实可行的办法,确定可以帮到你。

NO.5“结婚的时候TA骗了我,能不能告他骗婚?!婚姻是不是无效?!能不能撤销?!”

回答这个问题,小编笑出了声。

过尽千帆,你难道还没领悟,婚姻就像是一场“骗局”吗?!

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你们是否满足结婚登记的要件,比如是否存在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否达到结婚登记年龄等等,而不会因为对方隐瞒了某些事实和你结婚登记就产生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这些事实只要不是影响婚姻本质效力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就要被认可。

而可撤销的婚姻也仅限于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形成的婚姻,并不包含“欺骗”。

所以不要在吵架的时候,反复痛骂对方骗了自己;

有些“被骗”含着泪也要认栽,婚姻就是其中一种。

结束语:

今天小编罗列的这些浅显的问题,也是婚姻中最简单的道理。

离婚案件咨询的十大问题及解决策略(下)期待你继续学习。

当局者迷,正处婚姻苦恼中的你,常常迷迷糊糊,抱怨法律不公,

但实际是你并不懂法律,也并不懂婚姻。

权利也是有时效和期限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就从此刻开始,关注我们公众号,多学一些婚姻法,维护合法权益,生活更美好。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判决离婚常见的条件

答: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判决依据。

夫妻感情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答:出现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除此之外,具有以下情形法院会酌情判决离婚。

1.一方被判刑期,刑期较长;

2.一方被宣告失踪;

3.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4.证实一方同性恋或性无能。

处于离婚纠纷中的当事人心里都十分的疲惫,往往期望能够尽快解决纠纷,但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稳定和谐,除了法定理由外法院对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往往会更加严格的考虑。

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当事人的困扰,梁聪律师团队在收集证据和与法官沟通方面做得会更加细致专业,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采取谈判加诉讼的策略,在为当事人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尽可能为当事人快速解决第一次诉讼离婚不能的问题,尽可能在第一次起诉中就为当事人争取到判决离婚的结果,或者调解成功,使得当事人第一次起诉即可实现离婚的目的。

答:此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起诉之后,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答:可以,并且最高法院也有类似的司法解释:“一方患有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

但这种情况,只能由当事人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的问题。

答: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起诉。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怀胎或所生子女非亲生,男方亦可起诉。

注:如果男方隐瞒了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的事实从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女方提出异议之后,案件会被裁定驳回。

权威整理:广州市户籍居民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8月初,民政部发布了《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信息显示2017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万对,比上年增长5.2%,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0.4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6.9万对。[1]

而今年民政部已发布的第一到第三季度的离婚登记分别为97.2万对[2]、193.1万对[3]、289.9万对[4]。第四季度的数据都还没统计,就已经超出2017年度的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数量,而且呈现比较高的增长率。

从数据上还是可以看出,大部分婚姻破裂的夫妻最终还是能通过协议离婚这种相对和平的方式“分手”,草拟离婚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此前已针对“离婚协议”的专题进行科普。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因为你们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如果没离婚,这个财产条款也就没有生效。那么,双方均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夫妻,该如何在广州地区办理离婚登记呢?

双方均为中国内地居民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不同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内容有不同要求,可能需要现场修改,故建议带电子版(带u盘)。

(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提醒:

(一)军人需提供: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3.居民身份证。

(二)属集体户名的,除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外,还需提供有集体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广州为例)

(一)服务对象:

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当事人。

温馨提示:自2018年1月29日起,广州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正式进行,

市民可全市跨区预约。

(二)服务流程:

1.预约:离婚办理最好提前预约。因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过大,且广州网上派号有限,

一般需要提前两至三周才能预约上。

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预约:

(1)登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2)广东政务服务网

(3)关注“广东民政”或“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在“婚姻登记预约”中即可登陆微信预约平台。

(4)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婚姻登记预约”栏目,进行微信预约。

(5)拨打广东省民政服务热线12349,通过语音服务即可预约婚姻登记。

(6)部分区接受现场办理

手机办理离婚预约登记步骤

①关注“广州民政”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婚姻登记预约”

②在“我已详细阅读预约须知”处打钩,然后点击“开始预约”

③点击“离婚登记”

④选择户籍地,填写男女双方户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⑤选择办理网点及日期,查询可预约的办理网点

⑥选择预约时段

⑦填写双方身份信息,提交并完成预约

2.预约当天,离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事先预约好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递交证件资料。

3.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前签署。

5.在婚姻登记员前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常见问题

01、办理离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所以如果需要在广州进行离婚登记,必须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广州市户口。

02、办理离婚登记能否不预约,现场办理?

2018年11月28日小编就“离婚能否不预约,现场办理”事宜,已与各区婚姻登记处沟通,就各区回复如下,仅供各位参考:

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浦区、南沙区

:能,但优先办理已预约的,不保证当天能办。建议提前排队取号或者提前和工作人员联系确定当天是否已约满。

荔湾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不能。

广州市离婚登记办理窗口信息

1.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地址:水荫路110号(东风公园西门)

联系电话:83814282

2.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二、四、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星期三、六上午:8:30~12:00

地址:海珠区南田路302号(海珠区婚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4073601

3.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二、四、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三、六上午:8:30~11:30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1楼

联系电话:81379313(咨询)

4.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号恒安大厦1楼

联系电话:37127127

5.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0号“安华汇”A馆六楼

联系电话:36637461

6.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处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地址: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庙头市场南侧

联系电话:82298268

婚姻登记处二: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星期五上午:9:00~11:30;星期六上午:预约登记

地址:黄埔区开达路77号乐飞家园A5栋首层(黄埔区婚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112103

7.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五上午:8:30~11:30;星期六上午:预约登记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35号一楼

联系电话:36897638

8.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上午:8:30~11:30:预约登记

地址:番禺区市桥海傍路38号

联系电话:84834583、84834585(咨询)

9.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4:00;周六上午预约登记

地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区民政局205室

联系电话:34689076、84941999

10.从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星期六上午:8:30~11:30(预约登记)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温泉西路99号(原明月山溪大道2号)2-3栋

联系电话:87839333

11.增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星期一、二、四、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星期三、六上午:8:30~12:00

地址:增城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

联系电话:82655833、82655838、82629197

参考资料:

[1]民政部2018年8月27日发布:《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民政部2018年6月4日发布:《2018年1季度全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

[3]民政部2018年8月2日发布:《2018年2季度全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

[4]民政部2018年10月29日发布:《2018年3季度全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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