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 专业领域> 离婚>

山西大同起诉离婚律师地址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04-16

...

赣州婚姻家事律师-赣州离婚律师-赣州律师事务所-离婚纠纷律师-南康瑞金赣县信丰大余上犹崇义安远龙南定南全南兴国宁都于都会昌寻乌石城赣州婚姻离婚律师-

近日,上海法院判决的一起“假离婚”案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沪上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办理了“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男方以离婚补偿款名义向女方转帐近294万用于购学区房。但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那么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女方拿走的高额钱款又该如何处置?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显示,女方在离婚前多次与男方讨论购房政策、贷款优惠条件以及房屋置换方案。在离婚之后,女方又屡次提到“没有想过要真离婚”“因为要买房子,必须要离婚”等,可以体现出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购买学区房。男方转给女方的294万元,是男方变卖了自己和母亲共有的一套房子而来的。最后,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了男方的诉请,《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因男方当庭撤回要求女方返还294万元的钱款,法院也予以了准许。

(赣州离婚律师南康离婚律师瑞金离婚律师赣县离婚律师信丰离婚律师大余离婚律师上犹离婚律师崇义离婚律师安远婚律师龙南离婚律师定南离婚律师全南离婚律师兴国离婚律师宁都离婚律师于都离婚律师会昌离婚律师寻乌离婚律师石城离婚律师)

律师观点

本案的结果是,女方和男方已离婚是既成的事实,无法改变。但是《离婚协议》当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言下之意,就是男方还可以另案起诉女方要求返还钱款,这对于女方来说是赔了“老公”又折兵。

现实生活中有夫妻为了购房优惠政策、出国移民等目的而选择“假离婚”,签定的《离婚协议》是不是均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呢?其实不然,笔者曾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索了将近200个有关“假离婚”的真实案例,结果是大多数法院都认可“假离婚”导致真离婚的法律后果,从而认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并根据该协议内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理由是:《离婚协议》中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个整体,需要考虑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财产分割条款之间互相影响,彼此牵连,不能将与财产相关的条款单独拿出来评价其效力问题,仅仅因为目的的违法从而否定协议内容的效力是行不通的。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假离婚”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也有被法院否定的。如夫妻双方的离婚行为是达到了某种不当目的,但是双方又另行签订了其他协议否认了《离婚协议》的效力,那么此种情况下,法院还是很有可能否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的。在本案当中,虽然双方没有再另行签订了其他协议否认《离婚协议》,但是本案的证据比较充分,且男方转给女方的钱款,是男方变卖了自己和母亲共有的一套房而来的。所以,在此基础上,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律师建议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还是会认可“假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并根据该协议内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双方之间确已构成“假离婚”,为了防止一方假戏真做,笔者建议,可以另行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进行补充约定,以此来证明双方离婚的行为是真,但财产分割是假。这样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达到财产重新分割的目的,或者即便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协议》进行重新约定,至少也要对双方进行协商“假离婚”的过程保留证据,为自己挽回部分财产损失。

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专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十年,承办本领域范围内案件和项目千余宗,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出色的调解技能。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律师][涉外离婚律师][上海涉外离婚律师][上海涉外婚姻律][涉外离婚流程][与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材料][上海婚姻律师][离婚律师上海]

一、跨国(境)婚姻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跨国婚姻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护照等,外国人的身份证件一般需要在其所在国家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结婚注册证书;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国外,因特殊情况无法回国亲自参加诉讼的,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这些书面材料包括

授权委托书

、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离婚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材料公证后交由国内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或

律师证

(律师代理的)可代表委托人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法律诉讼文书。

(4)如果外国当事人作为原告,应当将

起诉书

进行公证和认证后,交给委托的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外国当事人作为被告,应当提供离婚声明书,表明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意见,由其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提交法院。

2.特别提示

(1)在涉外离婚中,如果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最好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我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原因在于,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不承认协议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国内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由于各个国家的法院包括中国法院,一般只处理位于本国的房产纠纷,在许多涉外婚姻中,夫妻双方在国外购置了房产,离婚时如果对于国外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双方需要在房产所在的国家再次起诉,要适用房产所在国的法律,此时往往需要国外法院首先承认双方在中国的离婚判决书。

(2)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尤其是许多艺人,往往在加入外国国籍后,选择在国内发展,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国外离婚的,最好及时向自己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否则,可能无法处理国内的离婚房产纠纷或者在国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3)离婚案件虽然聘请了律师或者

诉讼代理人

,但是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亲自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4)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转自:仙人球聊法律

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实务干货 | 离婚诉讼请求怎么写

离婚诉讼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好起诉状向法院提交立案。很多面临离婚纠纷当事人都明确自己的首要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再进一步了解的当事人也不过是知道要求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对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处理,但是几乎没有一位当事人了解

起诉状

诉讼请求

具体应该怎么写。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来说,民事诉讼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首先是从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开始,原告提出什么诉讼请求,法院就从什么范围进行审查、判决。

至于诉讼请求什么时候该详细写明、什么时候该笼统概括、如何将诉讼请求写全面等问题,只有根据大量的诉讼实务经验以及不同当事人所面临的纠纷才能很好地把握。

想要快速离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面临诉讼一定不能慌了神,做好第一步工作,步步为营才能更快达到想要的目的。诉讼请求到底该怎么提呢?以下是笔者根据大量的实务经验总结出一些干货:

1、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是首要的诉讼请求,后面紧跟着的所有诉求都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因此该请求一定要写在首位。

注意:诉状要说理,庭审要动情,起诉状中阐明事实与理由的部分一定要有辅佐这一诉讼请求的说理。例如:说明双方恋爱时间不长、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生活观念不同,夫妻长期冲突影响正常生活和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等情况,如果对方有出轨、家暴、赌博等过错或者屡教不改的不良嗜好,也一定要写出来供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诉讼请求是否能被支持。

2、写明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处理个人财产和涉及第三人的财产,因此要严格使用诉讼请求书写的用语,不要抱着只写明分割财产就能扩大财产分割范围的侥幸心理。

注意:(1)

法院是根据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总额去计算诉讼费的,

因此没有较大把握能够分割的共同财产不要列出来,待到开庭时收集到更多证据再提出分割请求,这样能够节约更多的诉讼成本。

(2)

只需写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行,不需要明确写出分割具体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有如下原因:

A.法院层面:如果明确了所需要分割的财产,那么在诉讼进行阶段发现起诉时未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变更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只是说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哪些财产需要分割的,在诉讼时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都能依法进行处理,简化了很多程序;

B.当事人层面:提交起诉状给法院的同时,法院也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一份,此时被告阅读起诉状副本,从中了解到具体需要分割的财产,便会提前做出应对方案从而降低其出错率,如此留给原告自己的争取空间自然就少了。

3、写明婚生子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由谁支付,支付的方式是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支付至何时终止。

注意:首先,在起诉状中阐明事实和理由部分注意写清楚抚养费结果的计算依据,写明目前未成年子女所需支出的生活费用;其次,抚养费一开始不宜要求过高,但是也不能够约定太死,一定要写明“抚养费根据未成年子女成长需求的增加可以做相应调整”之类的兜底约定;最后,若能够提前与被告商议好探视权的相关约定的话,一定要在诉讼请求中将探视权如何行使、行使方式、探视时间等情况写明。约定清晰明了,法院审查和处理起来也更方便快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增加法院对原告方诉讼请求的支持度。

4、如果对方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一定要在诉讼请求中写清楚“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注意:作为原告,离婚损害赔偿一定要在起诉的时候一并提起,且自己必须是无过错的一方才可以提出。

最后,针对起诉状的内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列举诉讼请求部分只需要将诉讼请求明确列举出来即可,不需要说理,

不要加入任何陈述性的语言。诉讼请求部分简洁直接即可,事实和理由部分则需要展开说明,要完整、真实、明确叙述对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和事实,同时写明列举的事实有什么证据进行证实。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要将情绪宣泄的内容加进去,只需要紧紧围绕诉讼请求一项项展开即可,写的越多并不代表越详细,尤其是太过于主观的表述,法官可能连看都不会看,从而导致没有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庭前审查,如此原告写再多也是白搭。庭审中都可以补充事实,起诉状叙述太过详细反而给了对方当事人充足的准备机会。

本篇总结了离婚诉讼必须要提的四大诉讼请求以及如何提、需要注意到的问题等,简而言之,

诉讼请求一定要一针见血

。诉讼本是一件工程,想要获得成功就应该懂得如何把握全局、找准细节。对难以把握诉讼请求或者对诉讼请求有困惑的当事人来说,咨询专业律师并让律师根据自身处境筛选对自己有利的点以及帮忙找准、找全诉讼请求,无疑是最佳选择。

新闻资讯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