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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起诉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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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不要找律师起草看完这些就知道了

作者简介:余春娣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成员,广州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核心成员。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闹矛盾急匆匆要离婚,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之时不去寻找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忙起草,反而为了省下一两千的费用跑到百度上找《离婚协议书》的模板去抄写,殊不知自己为了少花小钱,亏的却是大钱。我们遇到太多因为一纸《离婚协议书》而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探视权纠纷以及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例。具体离婚协议书所隐藏的大大小小的“坑”,我在这里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约定抚养费或约定不明确,以后再主张就难上加难

案例:

之前我做过一个案件是抚养费纠纷,男方(小董)因为迫切想要孩子抚养权以及想要尽快处理离婚的事宜,与妻子离婚的时候便在网上搜索了百度上的离婚协议书的模板去抄写,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离婚后4年时间,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小董因为经济能力有限,无力独自承担孩子日益增大的开支。无奈只能委托律师起诉女方主张抚养费。

关于本案的分析:

因为《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合法有效的。对于离婚后至起诉前的抚养费,因为《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确定抚养费,所以小董是无法向其前妻再主张之前的抚养费。但因为小董无力负担孩子现在的抚养费,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女方支付起诉之后的抚养费。毕竟事过境迁,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因生活来源主要是父母承担,故不妨碍其在经济困难时向父母一方提出抚养要求。

律师的建议:

离婚之时不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如何差,还是要明确约定一个抚养费数额,即使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随时都可保留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另外若将来孩子的实际需要增大以及自己经济困难难以抚养孩子了,还可以随时起诉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探视权没有在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很有可能就见不到孩子

案例:

看到过很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对孩子探视权的内容简单约定为:“另一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很多人以为这样的约定是为自己探视孩子争取最大的保障。却不知道这句话隐藏着多大的危机。王健(化名)与张娜(化名)于2016年05月离婚,孩子约定归女方张娜,并约定男方王健随时可以探视孩子。但自离婚后到2018年期间,王健一年至多只能看到孩子5次左右,每次都是匆匆见一面就被女方带走了,后来在2019年女方直接就拒绝让王建看孩子了,无奈王健只能委托我们团队帮其起诉争取探视权。

关于本案的分析:

由于王建跟张娜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孩子的探视权没有约定明确,导致张娜有理由多次拒绝王健去探视孩子,也给王健自己探视孩子增加了很多阻力。

律师的建议:

在实务中,有许多协议对于孩子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因此,在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时可以在这方面多些具体的内容。比如双方可以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地点和方式。等孩子八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离婚时,把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给孩子,要想再撤销就难了

案例:

大喜与小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套房子,价值500万元,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因房产证还没下来,同时双方都对不想让任何一方独占房子,便约定该房子归女儿所有,待女儿年满十八周岁,双方便配合女儿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来因为离婚的时候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小欢),看着女儿跟小欢的感情越来越好,而自己与女儿的感情却渐行渐远,大喜心里很不是滋味,便想着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约定,重新分配房子,但前妻小欢不同意了。大喜一气之下便起诉到法院,主张要求房子的50%份额,但最终遭到法院的驳回。

关于本案的分析:

大喜与小欢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协议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对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虽然涉案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也未过户至女儿名下,所有权尚未转移,但离婚协议是为了解除婚姻而订立,涉及特定身份关系,且赠送子女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大喜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中具有赠与性质的条款。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请求撤销赠与条款的,人民法院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律师的建议:

离婚时把房子赠与给孩子,这个无疑是对孩子疼爱的一种表现。但是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若房子给了孩子,孩子给了对方,那不排除隐形中就是把房子给了对方。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离婚时直接约定房子归夫妻任何一方,拥有房子所有权一方支付相应补偿款给另一方。先保障好自己的权益以后再给孩子买房都没问题的,这样也会省去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经济补偿款,要约定清楚明确,含糊不清吃亏的就是自己

案例:

前一段时间我自己经手的案件,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之时,把夫妻名下的唯一一套房产约定归男方所有,并约定在离婚后一年内男方需要在深圳给女方购置一套80平方内的房产,现离婚协议书所约定购房的时间也已经届满,但是男方一直迟延不为女方购房,无奈女方只能委托律师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件。

关于本案的分析:

首先要确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因为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意见,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故应当有效。另外,因为关于经济补偿是一套深圳80平米内的房产,没有约定明确具体的地址,这个属于法院执行的一个难题,这也是整个案件的瓶颈难题。

律师的建议:

离婚时,若要约定经济补偿,最好直接写清楚补偿的数额,确定具体支付时间以及具体支付方式。这样若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协议书的内容,请求补偿款的一方随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补偿款。

离婚后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存在什么隐患?

案例:

李某与冯某原为夫妻,2013年10月9日经法院调解离婚,并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016年10月,李某发现冯某在2012年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与其母亲奚某共同购买了广州市越秀区某号某室房屋。李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予分割,遂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涉案房屋。

庭审中,冯某认为,双方已在离婚时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现起诉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且其起诉已经超过了两年诉讼时效,故法院对其请求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与冯某在离婚时约定“各自房产归各自所有”,可以认定双方已就涉案房屋进行了分割。现其以离婚时不知涉案房屋登记情况为由起诉要求再次分割,于法无据。

关于本案的分析:

实践中,经常见到类似于“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这种约定因过于笼统,在双方离婚后往往会再次发生争议。本案即是此种情况的又一实例,因双方没有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财产范围,故离婚后再次引发诉讼。

“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方式,会给掌握财产较多的一方制造隐瞒财产的机会。在双方签订协议时,如自己只是了解到对方掌握财产的一部分,甚至是极其微小的一部分,对其掌握的大部分财产并不知情。如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掌握较少财产的一方明显吃了大亏。即使日后发现还有大部分财产没有分割而起诉再次分割,对方也会引用“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来抗辩。

律师的建议:

在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前提下最好了解清楚对方名下究竟有哪些财产,再与自己名下财产作以比较,如双方各自名下财产价值相当则这种约定亦未尝不可。另外在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将各自名下具体有哪些财产在协议中一一列明,那么也就意味着“各自名下的财产”就是协议中列明的那部分。同时约定,如离婚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未在协议中列明的财产,即视为故意隐瞒该部分财产,隐瞒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别小看一份离婚协议书的作用,更别小看专业婚姻律师的作用。拟定《离婚协议书》之时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律师,千万别在百度上搜搜模板,要不然很有可能会面临因小失大的困境。

离婚官司需不需要请律师

一、以下情况,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愿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

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

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二、这些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支付律师咨询费用,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

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不要找律师

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情形外,其他诸如有婚外情、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离婚诉讼基本得不到赔偿,更不用说巨额赔偿了。因此,这类离婚案件,请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请律师

一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当事人只需支付律师咨询费了解清楚,根本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4、恐慌离婚,不要找律师

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离婚官司,对到法院离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有些当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对方抓住了,但其实这些所谓“把柄”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当事人总用放大镜看问题,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对方的威胁所惧,也要掏钱放血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咨询,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请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师

双方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不是人,没良心。这可要注意了,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离婚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专业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

三、律师的作用

律师介入离婚诉讼就像一个“催化剂”,可以加速离婚的进程,更好更快的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但律师在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作用仍然是不能确定的,律师不能确保将来结果一定会如何如何,只能说胜诉的几率要比当事人自己做会大大增加。

毕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是肯定不会判决离婚的。在法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起诉离婚案件有没有律师的参与,其效果明显不一样。

律师代理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其作用并不仅仅在于调查取得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更重要的是通过律师的参与可以制定详细的离婚诉讼策略,避免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做准备;同时律师参与离婚诉讼也可以增大对方的心理负担,迫使对方同意离婚,达到离婚诉讼的目的。

关于律师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可以总结如下:

一、搜集固定证据,制定全程离婚诉讼策略

正如前文所说,第一次诉讼离婚和第二次再起诉离婚是有机联合在一起的,第一次起诉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就为以后起诉奠定了基石。基石不牢固容易使以后的离婚诉讼陷入被动。很简单的道理,第一次起诉时法院查明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第二次起诉的证据使用,所以,当事人对第一次起诉应当重视。

很显然,第一次起诉离婚就是打草惊蛇。对于第一次起诉打草惊蛇后容易被对方毁灭、隐藏的证据,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前应委托律师搜集固定;对于第一次起诉开庭庭审时的发言也应当慎重,不要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否则虽然不会对第一次起诉造成影响,但是可能会对第二次起诉离婚造成致命打击。如第一次起诉时承认房产系对方全额出资的事实,又如被告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承认夫妻感情不和已分居的事实,再如承认有外遇的事实等,虽然这些承认都不会对第一次离婚诉讼造成影响,但是对第二次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却可能是致命的。鉴于此,律师在当事人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应充分制定诉讼策略,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充分做好第二次诉讼的准备。

二、故意制造心理影响,目的在于实现调解

离婚当事人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不同意离婚,其心态无非有二:

其一,确实想夫妻和好不同意离婚,或为了曾经的感情、为了孩子、为了父母等等,原因可能种种;

其二,为了实现某种诉讼目的不同意离婚。试图通过“拖”的办法,逼迫原告方在小孩抚养或财产分割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

司法实践表明,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虽然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比例还是非常高的。这其中不可泯灭有律师的贡献。

首先,律师介入离婚诉讼具有宣示意义。律师参与离婚诉讼即可宣示夫妻矛盾进入冷冰冰的法律程序,宣告着原告方起诉离婚官司打到底的决心,预示夫妻之间的纠纷已经不是夫妻两个人和谈就能解决的了,现在有专业离婚律师参与了,所有事项都有律师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了。这在无形中给被告一种心理压力,被告知道夫妻和好希望渺茫,更知道拖延时间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其次,律师可以在搜集证据、诉讼请求等各方面给对方施加压力。律师在离婚诉讼中所发挥的威胁作用,将明确传达给对方:最好还是调解离婚的好,如果不调解离婚将离婚官司打到底,可能让自己到头来什么都得不到,如果调解离婚的话,律师制定的调解方案还是具有一定诱惑力的。

最后,律师有丰富的离婚谈判技巧,可以根据法律制定对双方都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很多时候在于夫妻一方的“期待值”很高,律师可以向夫妻双方释明法律,及时和法官沟通,提供对双方都有利的调解方案。毕竟一个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在调解离婚方面定然有丰富的经验,增加调解成功的几率。作为多年从事离婚诉讼的律师,始终坚持:调解离婚是双赢的选择,能实现和平就力争和平解决。

【官司赢天下】律师建议

1、离婚诉讼(俗称“离婚官司”)是否必须请律师,并无法律强制规定。是否聘请律师参与离婚诉讼,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打官司不是必须要请律师,但如果一方请律师,而另一方不请律师,那么请律师的一方胜算自然就高。实践中,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夫妻双方都请律师打官司的情况较为常见。因为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就会涉及房产分割,而房产分割所涉及的房产价值,动则上百万,不能丝毫马虎。

2、诉讼有风险,你需要谨慎!处理诉讼及法律事务时,听取律师专业意见,了解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防范诉讼风险,非常重要!

欢迎你拨打【官司赢天下】法律服务热线18820259778(时间[9:30-20: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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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一定要请律师吗

谢邀,

今天我的一个老朋友Y带了一个他的朋友来见我,这伙计原本很穷,后来一度曾经是个小富翁。我们这里叫他X总。X总前些年攒了一千多万,真是白手起家,一点点做起来的。一年前他看上一个项目,投资承租了一个厂房,再转租出去做二房东。

合同签了,一千万一年租下来。然后X总利用自己多年的人脉,一千八百万一年租出去。X总说,要是没出后面的事情,他现在身家也有几千万了。

X总不租出去还没事,一租出去房东眼馋了,挖角了他负责招商的员工,把先后两个租户给撬走了(房东自持的厂房就在隔壁)。结果X总的厂房空置,为此他就很生气,一方面他资金链条断裂,没钱了,另一方面他觉得房东撬了他的客户,理应减免房租,于是就拖着房租不给,想和房东谈条件。

这时候他是没有律师的,自然也没有人提醒他会出问题。

房租一停,人家也没和他谈,直接就过来锁门了,东西全部搬走。然后X总就这样被房东告上法庭,法院三下五除二就把他退租了,最后还判他赔偿一百万损失。后面打官司他倒是想起来请律师了,不过为时已晚,现在到我这来咨询能否再审。

我说X总你做上千万的生意,不过就是两份租约。你签个上千万的合同不找个律师帮你把把关?

X总两手一摊,我哪儿知道租个房子还要请律师呢!请律师很贵的好不好!

一起来的Y总和他的朋友是同病相怜,他也是发展了几十年的企业,承租的厂房签订租约没有注意拆迁补偿的约定,结果遇到拆迁,厂房被拆,机器被埋,补偿一分没有,现在只能通过打官司挽回一点颜面。

老Y给我说,当年辉煌的时候买了三套房、五辆车,签错了一份合同就赔光了。拿走他房子的那些小额贷款公司,老Y评价,人家比他懂法多多了。

两份合同没签好,两个小企业,几百个员工,加上一个创业者几十年的辛苦耕耘就毁于一旦。中国的小企业其实很脆弱,你看他一年赚不少钱,但是风险也很高,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攒个十年,欠的可能比赚的还多。

从社会层面看,像X和Y总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和我有很大不同。

我认识各个专业的律师,他们就常常找不到合适的律师,一是

不知道谁行

,二是也

不知道该什么时候请

。我这话是有点马后炮的,老Y守着我这么近,在我眼皮子底下还遇到这样的事情,你看这是谁的问题呢?

别人的例子举完了,都是些晦气的事情,换个角度再说说我自己作为当事人的看法。不管你请不请律师,我是要请的。

我先说什么案子我不请律师:

我自己买房不请律师,

因为我买房就不会掉坑,开发商和业主都怕我,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2、店跑路了退个会员卡、吃饭菜里有头发,交通事故剐蹭私了之类的事情一般我都不用请,动动嘴就可以解决问题——店家主要是不愿跟我折腾;

没了。大概也就是想到以上两件事可以不请,前者是专业领域,绝不含糊,后者是鸡毛蒜皮,牛刀杀鸡。那么,剩下的事情都要请的。我们平时生活中能遇到的几大类案件:

婚姻,你自己打精神负担过重,不如委托给别人代劳。婚姻律师还比你有经验,收费也不高,一般2~10万就可以请到专业度90分以上的离婚律师(一线城市)。名人打离婚官司也不过三四十万的行情;

继承,普通的继承案件一旦涉及到诸多亲戚,光是把人找齐也要费上一番功夫,这种官司也不贵;

交通,如果不小心被撞了或者撞到别人,这种交通案子简单全是走流程,相应的请个律师的价格也不贵。这个产品因为竞争比较激烈,已经有律所垫付医药费了,我有个前同事不小心把所开到交通事故所的对面,结果客户每次都被业务员带到人家所里;

讨债,律师总比自己跑法院要强一些;

劳动,劳动官司涉及的金额相对其他案件都算是比较低的,但是技术性蛮高的。如果是普通人你很难了解劳动仲裁委那些细小规定,只有大量办案子才会了解。原被告价格差很多,作为企业有个靠谱的劳动法律师很方便,因为你遇到这类纠纷是个高概率事件,有人专门靠这个碰瓷。如果想要省钱,市场上一个月几千块钱能请到的有经验的行政和人力多少也懂劳动法,只要不是遇到特别折腾的就够用了,所以中小企业不到打官司的时候其实不需要专门请。如果是劳动者,请一个可以多争取的钱还是超过律师费的。

刑事,如果不小心犯了事,这就是大事,绝不敢自己给自己辩护,就算是心理安慰也要找个可靠地律师,唯一的小问题是选哪个,刑事辩护律师太多,请了这个得罪了那个。

公司,其实公司法律顾问这个是要看需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被所谓法律顾问耽误了,因为大部分律师都可以做“法律顾问”。他们价格低到一年收你一两万,甚至北京还有的所主任一年收八千的。当然,真正需要请律师首先取决于你开公司的需求,路边卖早点你不需要请个常年法律顾问。

房产,如果我自己家遇到拆迁之类的,我也一定是委托了单位的同事去做。

为什么这些案子全部交给别人做呢?因为省事、省时,省事本身就是省钱,时间就是金钱。

你干自己的事情赚的钱,一般都比打官司赚得多,在你自己的领域你是专业的,在打官司这事上就是律师的专业。现在这个社会,分工是很重要,你跑个出租车一小时不要几百块,但是在律所做个律师一小时还真有可能就赚几十块。我的客户的利润率比我这个开律所的高得多,说真的有时候我真想跨专业去做人家的活儿。当然,隔行如隔山,哪行也不简单。

一个官司半年一年总要的,你付那个律师费除以小时数,其实也没多少钱,有时候不比一个农民工贵很多。一个律师干10个小时,一个普通人要先学习100个小时,然后再去干20个小时,他的效率是你的十倍,所以,从结果上来看很多情况自己打官司,还不如去刷盘子赚律师费,然后请个律师划算。毕竟刷盘子可比打官司容易多了。

上面说的是普通人,而我自己就是律师,其实也没好多少。

我们在当律师之前,已经要涉猎各种不同的法律规定,对大部分专业都有大致的了解,甚至连国际法、海商法也要学的。你基本都可以做到60分,稍加学习就可以做到80分。问题是这个学习的成本很高。不遇到案子吹吹牛可以,遇到案子立刻怂。简单的案子就是跑跑腿,自己跑不如交给缺钱的律师替你去跑。

复杂的案子,往往会遇到一些比较微妙的难题,这些难题直接决定了:告不告、怎么告。这个时候专业度在60分~80分根本无法满足需求,最好是专业度90~100分的,专家说话,你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存在什么我想我认为甚至我觉得,就是。

你不懂法律的话,你会觉得60分就挺好了,讲真的现在法律门槛也不高,很多大学生都能自学掌握到60分。但是你越是懂法律,你越是谨慎,你会理解为什么60分不够用,90分甚至98分才靠谱。不是律师,遇到法律问题拿不准那不叫法盲,那叫正常人。不是律师,遇到法律问题就分析的头头是道的,一般都是法盲。你连自己不懂你都不懂,你不是法盲是什么呢?

就算一个律师,要想法律上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说的基本都对的,他在市场上那其实是很稀缺的。这种功底都要数年打磨。当当事人本人是律师的时候,成为专家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也很无必要,为了个一次性(一般一个案子一辈子也就遇到那么一次)的事情,学别人的专业不值得。如果不是偶尔,而是经常遇到的事情,那不如给别人一个打包价,常年聘请,其实结果还是一样的,无非是你自己打官司或者

请律师的成本和收益相比是否划算

看病要找医生看吗?不一定。很多病都不用找医生,感冒、拉肚子,吃个药解决了。也有很多人病成啥样了也照样不找医生。这个事情既分病,又分人。一般来说,有钱看医生的都不会在这事上省钱,在自己身上抠门的基本都是穷怕了。

打官司同理,打官司要找律师吗?不一定。很多官司不用找律师,比如租住房的纠纷房东做被告一般都不请律师,太亏。但是,不请律师的人,除了极少数特别明白,有能力判断案子该不该请的,剩下的不是太自以为是了,就是太穷,一开始就请不起。

穷的请不起律师的人,真遇到什么事儿了,往往会因为不肯请律师结果变得更穷。

反过来,那些请的起,又舍得请律师的人,就算遇到事儿了,往往也会变得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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