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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起诉离婚律师哪个好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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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离婚时该如何选对律师

作者:冯炯恒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律师

由于离婚纠纷中涵盖了处理婚姻关系、抚养权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众多法律问题,许多当事人都倾向于选择委托律师去处理自己的离婚事宜,而为了能够给自己争取权益最大化,如何选择一位合适的离婚律师便尤为关键。然而律师有千千万万,有专注一个领域的专业律师,也有什么案件都做的“万金油”律师等等,如何才能从众多的律师中识别出一位适合自己的律师呢?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应该交由专业的人去做

大家在选择离婚律师时,首要关注的应该是该位律师在离婚诉讼领域是否足够专业的,而不是关注该位律师是否已婚、是男律师还是女律师、执业年限是否够长。律师的执业年限长短并不能直接代表律师经办的离婚案件数量的多少,男律师不代表无法与女当事人感同身受,未婚律师也并不代表无法体会婚姻中的酸甜苦辣,但唯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这一身份,才能兼顾做到。因为一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肯定有面对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遇到过千奇百怪的案件经历,在处理大家的离婚案件时当然能够做到得心应手,而不会因年龄、性别等因素影响到办案的专业性。

至于怎么识别一位律师是否专业,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向律师了解其是否有经办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是否有与自己案件相匹配的成功判例,是否有写过专业的原创文章,因为从这些判决书、调解书、原创文章便可看出看这位律师有办理过多少个离婚案件,其中有多少个成功的判例。纸上学来终觉浅,唯有做过足够多的离婚案件,才能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才能解决各种疑难杂症。

像笔者团队的成员,每位成员手上均有上百份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至少都是身经百战的离婚律师,而恰恰是大量案件经验的积累,才让我们有足够的底气向大家表明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这一身份。所以说,专业不仅仅需要体现在字面上,更需要运用在实践当中,唯有能够将专业转化为成果的律师才算得上是专业的律师。

专业的同时还需要有温情

离婚案件跟普通案件不同,其中涉及还很多情感因素。所以,一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在具备专业功底的同时,还需要有温情的一面。如果律师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会过于理性刻板,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或错过调解时机,或加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或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

由于离婚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事人的心态会变得十分敏感脆弱,特别是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若不及时调整心态,很容易会陷入焦虑、迷茫甚至崩溃的状态。此时,唯有一位有温情的律师,才会愿意去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去充分体会当事人的感受;唯有一位有温情的律师,才会去耐心解答当事人心中的疑惑,消除当事人内心的焦虑与无助;唯有一位有温情的律师,才会更愿意采取缓和的方式使得案件得以调解结案,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因此,大家在选择律师时,除看重律师专业的一面外,还要看律师是否有感性与同理心的一面,他是否有耐心听你讲述感情经历?是否有同情你的不幸遭遇?是否有在你流泪时向你递上一张手纸?往往通过细节便能看出这位律师是否有温情的一面,往往也是这样的律师才能陪伴你走过最艰难的一段路。

专业素养高的律师有,特别感性陷入当事人角色的律师也有,但唯有能够平衡二者之间关系的律师才是一位优秀的婚姻家事律师。所以说,找律师就应该找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只有这样的律师才会在保持理性的同时,拥有自己感性的一面,在具备专业诉讼能力的同时,还具备优异的调解能力,也只有这样的律师才能真正帮助大家妥善处理好一个离婚案件。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关于离婚调解

众所周知,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和平协商后选择协议离婚好聚好散,难舍难分选择诉讼离婚更为高效。协议离婚能够一次成功彻底解决烦恼还好,如果碰到对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行事,最终还是得走上诉讼的道路。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之间的纠纷、家庭财产的分割并不能机械地靠法条进行评断、判决,此时,第三人居中介入调解就显得十分必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调解这一种处理婚姻家室纠纷的方式并不陌生。

近年来,调解离婚开始被重视起来,越来越多人选择这种方式处理剪不断理还乱的离婚纠纷,各种离婚调解的机构和政策也相继推行、兴起。且因为有中立的第三人介入解决问题,相比起温和的协议离婚,调解有既能缓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又能高效处理离婚纠纷的优点。

到底什么是调解离婚呢?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公序良俗等作为调解的依据,针对夫妻之间婚姻家事纠纷、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进行劝说、分析,达到平等协商,冷静、和谐地解决离婚纠纷效果的方式。

调解环节会在何时出现?调节的主体是谁?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阶段不同大致分为以下:

1、在尚未起诉阶段,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向婚姻家事律师寻求调解的帮助,也可以到专业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经过专业律师或专业的调解机构调解过的婚姻家事纠纷是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的;

2、在立案前,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问题较为清晰、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情况下征求双方的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调解,可以起到在问题没有扩大前就通过有效、温和的方式解决,防止双方当事人冲动离婚;

3、在诉前,当事人依申请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或者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由法院进行主导,委托专业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4、诉讼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主导进行调解,针对诉讼中突出的无法协商一致又不好根据法条机械判决的问题进行调解。

而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团体调解、法院调解、婚姻家事律师调解。

调解的方式有哪几种?

1、面对面调解:指的是在作为中立者的第三人的参与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进行调解,这种方式适用于纠纷问题不大,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小、情绪稳定的情况;

2、分开调解: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不直接接触,由作为中立者的第三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分别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再根据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与对方进行沟通疏导,寻求平衡的解决方案,这种调解方式适用于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争议较大的情况。

调解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当事人依申请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最后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过双方当事人签订后生效,与诉讼判决不同的是,调解书已经送达当事人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就生效,没有上诉期的等待,更为高效,避免对方反悔。

调解的作用是什么?

1、及时解决纠纷,稳定当事人情绪。面临离婚的当事人,双方或者其中一方都很容易因为受到对方的伤害而变得情绪激动,不能冷静的处理问题,容易将一些事实清楚、较为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此时第三人作为中立者介入,可以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正确疏导解决问题;

2、帮助双方当事人认清纠纷、问题的本质,更好的表达出自己的诉求。很多当事人在面临离婚时心绪都会比较烦乱,且对《婚姻法》及相关的法律认识度较低,不能很好的提出自己的诉求,此时,如果有专业的第三者介入才能帮助当事人认清纠纷的本质,帮助当事人理清自己的需求,准确提出诉求,更利于纠纷的处理;

3、缓和双方当事人关系。离婚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都带着愤懑的情绪,很多时候仅仅是因为小小的问题就吵着闹着要离婚,本着缓和婚姻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对于问题较小的离婚纠纷,专业且中立的第三人介入才能够中立的分析问题,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离婚律师哪家强,大家有推荐吗需要擅长处理经济类的,因为开公司,涉及产业资金比较复杂

徐东来(化名)与李岚(化名)于2018年在深圳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第二条约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某房产、惠州市惠阳某房产及深圳某公司的股权归李岚所有,第三条约定其余财产包括上海市某公司股权、位于上海的某房产等全部归徐东来所有。

2020年,李岚向深圳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徐东来名下的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理由是在上述离婚协议中,双方未就深圳市南山区某湾房进行分割。根据原告李岚的诉讼请求,如果原告胜诉,那么“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的一半价值要分割给李岚。

讼别离婚律师接受徐东来的委托后,第一件事,认真研究原告诉讼请求和起诉材料。

当时,涉案房产已经价值二千万元。如果李岚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意味着客户徐东来要补偿给李岚一千万元。

如何保住客户的一千万?怎样打赢这场官司?

讼别离婚律师总结本案关键核心点:

我方没有其他有利证据的情况下,实现我方打赢这场官司的目标,只有让法官确信,离婚协实际上已经对涉案房产进行了分割;只有让法官认为,离婚协议中,“其余财产......等全部归徐东来所有”,虽然未明确列举“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但事实上,“等”已经包含了“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

那么,如何让法官相信呢?

对这个“等”字,对方会给出怎样的应对?

如何当着法官的面,证明这个核心观点,讼别离婚律师反复推敲、深思熟虑之后,制定了本案庭审诉讼的策略。

本案如期开庭。讼别离婚律师坐于被告席,冷静思辨。

关键步骤在庭审调查环节。庭审调查环节中,法官可以向原告被告进行提问,原被告之间也可以互相提问。高明的律师,擅长利用庭审调查环节,来帮助法官还原当初的事实真相。

讼别离婚律师开始提问。

讼别离婚律师向原告方提出第一个问题:是签署离婚协议时,原告是否知道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的存在?

这个问题问完,法官转向原告,认真等待回答。讼别离婚律师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这个问题对上路了,这也是法官特别关注的问题。

李岚及律师回答,签署离婚协议时,确实知道这个房产的存在。

讼别离婚律师向原告方提出第二个问题:写离婚协议,其他财产都列明,为什么不将该房产列明协议里呢?

李岚回答说当时遗漏了该房产。

讼别离婚律师向原告方提出第三个问题:协议第三条,“等财产”,这个等是不是说明,除了争议的房产之外还有其他没有列明的财产?

李岚及律师回答,除了涉案房产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未处理的财产。

李岚及律师回答完,讼别离婚律师向法官陈述了我方观点;“既然李岚在离婚时,是知道涉案房产的,所以不存在徐东来隐匿财产一说;按照李岚的说法,离婚协议除了涉案房产之外,并不存在其他未分割的财产,那么离婚协议第三条的等字就是指涉案的房产。”

“为什么协议中未列明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呢?”讼别离婚律师继续陈述,“当时协议中未列明的原因,是因为属于李岚分割的财产已经写明,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余财产就应属于徐东来所有,故对于其他财产的部分只做了部分列明,同时加上等字。”

判决书下来,法官采纳了讼别离婚律师的意见,驳回李岚诉讼请求。

虽然我方当事人胜诉了,但我们知道这个胜诉来之不易。唯有精益求精,方能不负众人之托。唯有诚惶诚恐,方能不负君之信任。

代理本案结果能胜诉,一个重要原因是讼别离婚律师采用了正确的庭审策略及发问技巧。如果庭审发问时,在没有向对方“摸底”的情况下,率先阐述对“等”字的理解,这样必会遭到对方的反击,反而落于被动。讼别离婚律师代理案件,谋略于庭审前,庭审中沉着冷静,灵活应变。

离婚案件看起来简单,实际上非常考验律师的能力。同样的法律规定,不同的律师在运用法律时的思维和策略就注定案件的结果不同。同样的案件,不同律师对法律事实的理解,取决于律师的专业度和经验值。

讼别离婚律师代理的每个离婚案件,都会认真研究、反复推敲诉讼策略,因为我们深知,家事无小事,离婚诉讼,对客户来说,是人生的重要关口。唯有全力以赴,方不负客户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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